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6 年 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三)2026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
(四)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授予 202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对
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 万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5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价格、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价格为 5.8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
额为 29.4 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693,662 27.31% -50,000 162,643,662 27.302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067,729 72.69% 0 433,067,729 72.6976%
三、股份总数 595,761,391 100.00% -50,000 595,711,391 100%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离职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8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相关事项。
六、 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
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
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
本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七、 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