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南》”)和《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2026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发表之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
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被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
准的《2026 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6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9 月 1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2.65 元/股为授予价格,
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