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 经营合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11 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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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元”)与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签署了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
等职业院校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等职
业院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062.23 万元,该项目位于厦门市同翔高新
城片区。项目内容主要为完成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工作。工程设计期限为 90 日历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等职
业院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厦门火炬
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32,6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开发高新区内土地,建设配套园区内
的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投资兴办与工业配套的
现代服务业。
  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全资
                    —1—
子公司。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市属直管国有独资企业,实际
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厦门火炬高新
区、同翔高新城片区的主要开发运营主体。
  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
计年度未发生与公司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发包人:厦门火炬集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人: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签约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 3,062.23 万元,该价款包含完成
本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的设计费用;最终设计费以其所设计内容的
施工结算(不含基坑支护工程、电梯工程、柴油发电机)审核价作为
取费基数按合同约定计算。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向设计人支
付服务费用。
  本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
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设计人应按照法
律、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2—
   发包人如因非设计人原因解除合同,应按已完成工作量计付设计
费,逾期付款按银行存款利率计付违约金;设计人如单方解约需双倍
返还定金,如违约将承担扣减设计费、支付相应比例违约金等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同翔高新城高等职
业院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062.23 万元,为公司 2025 年营业总收入
   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该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发挥中国中元在教育
建筑规划与设计领域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拓展教育建筑领域市场份额。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方案变更、建设规模调整等情形,设计
服务期限、最终可确认利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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