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9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9 月 1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总股份的 29.56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9,778,1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8.3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3,767,6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8 人,代表股份 14,520,80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53,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3,767,60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205%。
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关于元
总表决情
生智汇售 332,995,898 99.8351% 516,700 0.1549% 33,200 0.0100% 0 0%
况
后回购事
审议
其中,中 通过
<调解协
小股东的 13,970,903 96.2130% 516,700 3.5583% 33,200 0.2286% 0 0%
议书>的
表决情况
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