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公司已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中国农业银行贷
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份60,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6.00
元/股,最低价格为11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983,401.96元(不含
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3日、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 回 购 公 司 股份352,810 股 ,占 公 司总股本比 例为 0.2803% ,最 高 成交价格 为
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本次回
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
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
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
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52,81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0.280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
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103,337 44.57% 56,103,337 44.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760,863 55.43% 69,408,053 55.30%
总股本 125,864,200 100.00% 125,511,39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出售,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