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5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蓝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完成了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获授第一 占登记第
占公司股
类限制性 一类限制
姓名 国籍 职务 本总额的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
比例
(股) 量的比例
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情况
副总经理、董
江南 中国 160,000 1.0424% 0.0030%
事会秘书
蔡新锋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00 1.0424% 0.0030%
陈运华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00 1.0424% 0.0030%
左都凯 中国 副总经理 70,000 0.4560% 0.0013%
外籍人员授予情况(指外国籍,不含港澳台)
吴劲松 加拿大 关键管理人员 60,000 0.3909% 0.0011%
JAMES JUEHUI
美国 关键管理人员 60,000 0.3909% 0.0011%
HONG
LEE KWAN
韩国 关键管理人员 40,000 0.2606% 0.0008%
YEON
核心技术(业
李善良 日本 20,000 0.1303% 0.0004%
务)人员
LEE CHYE 马来西 核心技术(业
HENG 亚 务)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219
人)
合计 15,349,380 100.0000% 0.29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因所致。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除外)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
二、本次授予股份的限售安排
(一)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当日止
(二)解除限售相关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
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首次授予) 考核目标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15%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30%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45%
解除限售/归属期(预留授予) 考核目标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30%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低于 45%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②上述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
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点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发布的一年期LPR之和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
下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待改进 E-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
除限售/归属
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前一个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待改进”及以上,激励对象可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办理解除限售/归属事宜,不能解除限售/归属
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E-不合格”,该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归属,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归
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
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由于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因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事由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7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2,284名调整为2,258名;同时,将该等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计划一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仍为17,113,932股,首次授予权益及预留授予权益
亦不进行调整。
在实际认购过程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上述员工合计放弃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7,360股。
除上述差异外,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及公示情况一致。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股本结构变动及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9,958,295 0.19% 15,349,380 25,307,675 0.48%
无限售流通股 5,268,782,575 99.81% -15,349,380 5,253,433,195 99.52%
总股本 5,278,740,870 100.00% - 5,278,740,870 100.00%
注:变动前采用的数据基准日为2026年9月4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
收益产生影响。
六、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113,932股,
占公司目前A股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34.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41,915.95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
的A股股份。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9.91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
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
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
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权激励计提的具体费用及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假设首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 预计需摊
权益类型 权益数量 销的总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用(万元)
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注: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
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