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科精密(301499)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瑞兴 联系电话:021-380326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是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已阅相关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阅相关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
不适用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
不适用
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深圳证券
不适用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 不适用
是否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出具专项意见。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改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贾瑞兴 张 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