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0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深圳
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持有本公司 5,412,6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1%,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09%)及其
一致行动人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创投”,持有本公司
过 3,189,86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数量 占本公司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总股本比例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6,555,288 6.07% 6.17%
注:(1)减持主体“力合创投”与“清研创投”因受同一控制人控制而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总股本的比例为 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如减持
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7 年 1 月 12 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份。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
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
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门允许的合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进行减持。
并予以公告(如果是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通
知公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
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力合创投、清研创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力合创投、清研创投出具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