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
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及单独或其
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以 2026 年 9 月 10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46.23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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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