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
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式召开。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77,230,91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696%(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有效计算基数为125,436,800股,即目前总股本125,864,200股
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27,400股,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13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77,148,77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0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272,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1,23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3,251,0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8%。
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以现场
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例
《关于 总表决
使用超 情况
募资金 其中,
建设新 中小股
项目的 东的表
议案》 决情况
提案1.0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过半数通过,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黎卜纲律师、刘莹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