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1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及《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相
关信息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告,并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
至 2026 年 9 月 9 日,公示期为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
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反馈意见并结合核查结果
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计划的原因在于:该激励对象全面负责公司国际营销业务的总体战略规划和实
施,统筹公司在国际市场的营销工作,在协助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影
响力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属于公司的核心人员;股权激励是上市公
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
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将其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