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6-038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近日,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闫丙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闫丙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闫丙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丙旗
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
任前,闫丙旗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丙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闫丙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
事会对闫丙旗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剑坤
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刘剑坤先生
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刘剑坤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剑坤,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河北
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4 年起从事审计、司法会计鉴定等业务,现
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剑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