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
权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
本增加 55,000 股,总股本由 284,026,157 股变更为 284,081,157 股。调整后
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目前总股本为
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28,408,115.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目前总股本为 284,081,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 元(含税;扣税后,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A 股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17 日,除权日(除息日)
为:2026 年 9 月 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对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其中第一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25 元/份调整为 5.15 元/份,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6.25 元/份调整为 6.15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