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0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
(即 2026 年 2 月 2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
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中介机构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
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
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