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权日)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准的《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以 2026 年 9 月 8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3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 9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5.12 元/份。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