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4号文核准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每股
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6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71.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
其于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 7850号)。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3),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规模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57,390.13 55,915.54
注:1、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电网技术研
究院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新项目预计总投资 7,505.71 万
元,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031.12 万
元用于实施该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
司南通港闸支行 院升级建设项目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
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手续费的
预计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已使用募集 银行利息及理
项目名称 余额
投资额(A) 资金总额(B) 财收入净额
(D=A-B+C)
(C)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
院升级建设项目
注:1、“预计募集资金余额”指截至公司公告的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余额为准;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
划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利用招投标等措施,合理地降低项
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对“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进
行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819.37万元(含利息和
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
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监管要求,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升级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
项目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授权财务部负
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该事
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明明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