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宁先生、邓浩然先生及温桂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彭娟女士、金李先生及姚平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中彭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相关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
议审核通过。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
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
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
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宁先生简历
陈宁,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美国佐
治亚理工学院,获得博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在美国飞思卡尔半导
体公司担任系统架构师;2009年5月至2014年7月,在中兴通讯担任IC技术总监;
人员。陈宁曾获得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孔
雀计划”)A类人才、第十六届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深圳经济特区建立
陈宁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宁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23.268%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珠海明德致远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1.692%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约为24.960%。陈宁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
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邓浩然先生简历
邓浩然,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布鲁
克大学Goodman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公会
全权会员;2005年5月至2007年10月,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税
务咨询顾问;2008年3月至2015年10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区域税务
经理、国家子公司财务经理、中国税务管理部部长、运营商BG售前财经五级专
家等职务;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在领益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副总监;2018年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浩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83%的股份,其通过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约0.239%的股份。邓浩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浩然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温桂勇先生简历
温桂勇,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在深圳
市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在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
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在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
司任职:2018年3月至2021年6月,在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职;2021年6月至
今,先后在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智能与信息化部、科技创新与数
字化部担任副部长,2026年7月至今,在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
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桂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温桂勇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温桂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娟女士简历
彭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美国),副教授、博士,
博士生导师。1997年至2024年,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
系,2016年至2019年兼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主
任。现任上海市成本研究会秘书长兼培训部主任、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顾问、行
为科学理事会理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绿色金融中心会员;2021年8月至今,
兼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兼任上海翔港包
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兼任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娟女士在数字财务、数据资产、绿色金融、公司治理
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
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金李先生简历
金李,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九三学
社社员,讲席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教员,哈佛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牛津
大学赛德商学院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光
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商学院代理
院长、南方科技金融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金李先生是九三学社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
委,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金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
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姚平平女士简历
姚平平,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
中山大学,获得硕士学位。1995年9月至2002年5月在深圳司法局担任副处长职
位,2002年6月至2006年5月在欧盟和美国学习,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在新加
坡黄德森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在Harneys律师事务
所担任律师职务;2010年5月至今,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担任合
伙人职务。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平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平平女士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平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