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占公司股 占公司
出席方式 股东 股东
股份数(股) 份总数的 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
人数 人数
比例 的比例
总体情况 128 290,079,434 71.7295% 127 67,543,274 16.7018%
现场出席情况 5 288,764,345 71.4043% 4 66,228,185 16.3766%
网络投票情况 123 1,315,089 0.3252% 123 1,315,089 0.3252%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陈晓曼、邓康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