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66,985,462/671,840,440×10=0.99704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044 元/股。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实施中期分红方案。依据上述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671,840,440 股剔除 1,985,820 股后的总股本 669,854,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26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配 方 案 为 :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671,840,440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户 持 有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
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9 月 14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09 月 1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09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09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66,985,462/671,840,440×10=0.997044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04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
咨询电话:029-87049244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