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91 证券简称:肯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副总经理林丰先生、副总经理靳予先生以及顾问徐长旭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副总经理林丰先生、副总经理靳予先生以及顾问徐长旭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其
中,副总经理林丰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32,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为 0.1569%);副总经理靳予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87,450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比例为 0.1040%);顾问徐长旭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2,575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359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8),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长旭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亦由于权益分派实施发生变动,其可减持股份数量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林丰先生、靳予先生以及徐长旭先生本次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171,600 股、113,685 股和 393,347 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的
比例分别为 0.1569%、0.1040%和 0.3597%。
近日,公司收到林丰先生、靳予先生以及徐长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占总股本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比例
(元/股) (股)
(%)
林丰 集中竞价交易 53.3333 90,000 0.0823
靳予 集中竞价交易 54.5920 113,685 0.1040
徐长旭 集中竞价交易 53.6542 367,390 0.3360
合计 571,075 0.5222
注:(1)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除权后) 686,400 0.6277 596,400 0.54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林丰 171,600 0.1569 81,600 0.0746
(除权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除权后)
合计持有股份
(除权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靳予 113,685 0.1040 0 0
(除权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除权后)
合计持有股份
(除权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徐长旭 393,348 0.3597 25,958 0.0237
(除权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除权后)
注: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林丰先生、靳予先生以及徐长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