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
“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戈新材”)
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则制度的情况 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文件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银行账户
对账单,查看募投项目进度,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及时审阅募集资金
信息披露情况等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股
规范运作
行了现场核查
《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是 不适用
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情形和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长自愿锁定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已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 书 潘 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