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 人,代表股份 85,254,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7.1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84,480,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7084%。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4 人 , 代表 股 份 773,36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788,5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773,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比 股数 比 股数 比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股) 例 (股) 例 (股) 例
《关于选举公司第
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5,222,345 99.9626%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
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56,637 95.9523%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44 99.9391%
选举张春先生为公
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6 93.4159%
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其中,中小
非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5 93.4158%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43 99.9391%
选举巴音及合先生
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5 93.4158%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46 99.9391%
选举张国宏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8 93.4162%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40 99.9391%
选举丁雪莲女士为
非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2 93.4154%
情况
《关于选举公司第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5,202,341 99.9391%
选举余国红先生为
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3 93.4156%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41 99.9391%
选举于严淏先生为
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33 93.4156%
情况
总表决情况 85,202,353 99.9391%
选举胡晌辉先生为
独立董事 股东的表决 736,645 93.4171%
情况
上述提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李军先生、张春先生、赵之光先生、巴音及合
先生、张国宏先生、丁雪莲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余国红先生、于严淏
先生、胡晌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任期为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胡光建律师、陈奕霖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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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