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3 0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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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裁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
为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
        涉及 1 艘自升式钻井平台预付款 1810 万美元及其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经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
款 1810 万美元及其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6 年度利润总额约 9890 万元
人民币(最终金额以 2026 年年度审计为准)。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ESSM1 LTD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收到仲裁请求时间:2017年6月9日
  仲裁方式:临时仲裁
  仲裁所在地:英国伦敦
  仲裁请求:船东方ESSM1 LTD公司(以下简称“船东”
                             )以产品(1艘自
升式钻井平台,船号:H136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造提起仲裁,
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其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17)。
  二、本次仲裁进展过程
  外高桥造船于2013年7月承接了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新造1艘自升
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船号为H1368。
更协议,将建造合同下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船
东。
完成建造为由终止合同。
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得初步问题仲裁。
  三、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日前,公司接外高桥造船函告,外高桥造船与船东纠纷仲裁案件已终结,
仲裁庭经审查、确认后宣布:裁决驳回申请人(船东)的全部仲裁请求,仲
裁程序终止。
  基于上述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款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上述仲裁事宜,本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外高桥造船依法采取有效措
施,主张合法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本次仲裁裁决总体上支持了外高桥造船的主张,有利于外高桥造船日
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外高桥造船有权保留造船合同下的预付款,充分维
护了本公司及外高桥造船的合法权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
约989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2026年年度审计为准)
                           。
  五、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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