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L7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业务尚处于业务拓展
初期,行业运营经验相对不足,存在市场拓展、技术运维及项目管理等潜在风
险。公司整体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新业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
重大影响。
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
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
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协议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在双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财务状况恶化等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同时合同期内
若产品质量、性能不满足验收标准,可能出现验收延迟、扣费风险,进而影响
公司收益,对公司未来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
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供需、行业政策及供应链稳定性影响,可能面临采购难度加大、成本波动、供
应商无法持续稳定供货以及设备和配件无法按期齐备到货等风险,进而影响协
议按期履行。
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
项,则本次采购存在因采购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交易失败
的风险。
计会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公司财务费用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限,现阶段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调度存在一定压力,业务发展一定程度上
依赖控股股东资金支持。若未来公司经营现金流改善不及预期、外部市场环境
发生不利变化,或控股股东支持力度出现变动,公司将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阳光金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金汇”)与A
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阳光金汇向A公司提供服务器租赁综合服务,服务期限自
服务计费之日起5年,服务费总价(含税)人民币6.33亿元。
本协议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2.1条及6.2.2条等相关规定
的披露标准,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签订服务协议涉及保密相关条款,为维护双方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
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部分信息予以豁免披露。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
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
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手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
具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A公司
乙方:深圳阳光金汇科技有限公司
(一)服务内容及期限:本协议项下服务是指服务器租赁综合服务,服务
费含税总价为63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叁仟叁佰万元整),含6%增值
税税率。服务期限自服务计费之日起5年。
(二)付款安排: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采用按自然月后付制,乙方按自然
月度(每月综合服务费×台数)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乙方应就相应付款金额提
前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
(三)违约责任:协议约定了甲乙双方未按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出现违
约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协议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行业内积累更丰富的项目经验。但
由于协议金额较大,履行周期较长,且服务器设备采购成本较高,整体业务毛
利率约为10%-21%,其对合同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需以公司未来经审
计确认的收入及利润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新业务尚处于业务拓展初期,行业运营经验相对不足,存在市场拓展、
技术运维及项目管理等潜在风险。今年上半年实现相关营业收入约93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0.77%,业务规模较小。当前公司整体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
化,新业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