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6-08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元/股(含)。
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8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6,666,666 股,约占
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7%;按回购金额下限 4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六个月
的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
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
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
工、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
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
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
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
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会并履行股份注销相关的法律程序。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
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如以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20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的比例
员工持股或股
权激励计划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
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则》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
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元/股。
讯网披露的《中际旭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或环节及时
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内容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已支付的总金额等),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将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并在公告中将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
资金总额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进行对照,就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的差
异作出解释,并就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交
易及增减持计划情况
总裁刘圣归属股份 112,000 股,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晓丽归属股份 87,500
股,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军归属股份 77,000 股。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
上述人员和公司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
股东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的交易和增减持计划情况
刘圣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股份 5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
为。
月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股东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取得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提供贷款金额不超过
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根据公司资金储备和资金规划情况,
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二、风险提示
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工、
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
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
风险。
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
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