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 2026-072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
(1)于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7,213,13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72%;(2)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76,921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1.50%;对应股份拟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
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5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9、2024-127)。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披露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
计划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期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 4,190,000 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关于出售部分已
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出售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成交总额为 9,228,464 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
成交最高价为 20.17 元/股,最低价为 19.80 元/股,均价为 19.94 元/股。本次出售
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出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32,290,060股
持股比例 7.6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2,290,060股
注: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1)前述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目的回购的合计 13,490,060 股公司股份;(2)于 2024 年 2 月回购的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的 18,800,000 股公司股份。
上述出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2)首次出售已
回购股份。
股东名称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出售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5 月 20 日
出售数量 462,700股
出售期间 2026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9 月 1 日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462,700 股
出售价格区间 19.80~20.17元/股
出售总金额 9,228,464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
出售比例 0.11%
原计划出售比例 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 31,827,360股
当前持股比例 7.49%
注: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出售回购股份。上表数据为截至 9 月 1 日首次
出售回购股份情况。
(二)本次出售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
出售的情形。
(二) 出 售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会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