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31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08 月 2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
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同意公司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签署《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
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夏厦精密(杭州)有限公
司将作为项目公司在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属地总投资不超过 4 亿元,并拟选
址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双桥单元内的工业用地,建设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
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
权招拍挂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
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
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
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
发行不超过 18,855,18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
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
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
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
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
发行不超过 18,878,25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
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
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 计 80,716.48 80,000.00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
入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 计 89,462.48 80,000.00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
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
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
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
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
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制定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就
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至且发行预
案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6 年 11 月 17 日)起
延长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至且发行预
案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
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延长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