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
行权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法》 (修订稿)》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公司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二、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
《歌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三、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修订稿)》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