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 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01 0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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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26-069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
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
(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
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报告
书》,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90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
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8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8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
报告书》,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9.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39.85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
份)=49,401,079.95元÷997,048,299股=0.0495473元/股;公司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调整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39.90元-0.0495473元)÷1=39.85元/股(四舍五入)。
  按照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501.88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34%;按照资金总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
回购股份总数为250.9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17%。
  四、其他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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