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上市公司”“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904号),华峰
测控于2026年6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494,75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
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内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75,888.00 74,947.50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
况
华峰测控已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共计6,883,202.14元(不含税)。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7.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
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
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90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
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人民币739,070,828.15元。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督。
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
限为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高楚寒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