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26-029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
益型结构性存款;
?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
款业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存续
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该上限;
? 投资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单笔
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 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产品为本金保本、收益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收益
随挂钩标的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不存在本金损失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厚
公司现金收益;在优先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项目建设、债务兑付、
股东分红、重大资本开支等全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结构性存款
业务,不占用主业经营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办理结构性存款常态化循环额度上限为
人民币 20 亿元。授权期限内,任意时点全部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本金
及滚动再投资收益合计金额不得超过 20 亿元额度上限,到期本息全
额回笼后可循环操作。
(三)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
自有流动资金,不涉及非公开发行、配股、可转债等各类募集资金,
不存在借贷投入结构性存款的情形;资金均为一年内无明确支出计划
的闲置资金,预留足额营运备用金,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主营业务产
生不利影响。
(四)开展方式
在收益的不确定性;
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可与招商银行等关联银行开
展业务,相关交易定价参考同期市场非关联金融机构同类产品定价在
公允基础上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在原有已审批关联交易额度内
执行;
算账户,严禁产品质押、对外担保、设置自动滚存条款。
二、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2 次
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产品范围、风控框架内全权
决定和办理结构性存款的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
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
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二)全流程风险控制措施
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大型商
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结构性存款的合作方,彻底分
散金融机构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
金,严控产品久期,优先配置短期产品,保障资金可快速回笼满足经
营支付。
产品类型、投资金额、挂钩标的、存续期限、收益条款、到期时间、
回款安排等信息,实现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可核查,满足两地监管
核查及年审审计要求。
两地证券监管政策变化,可随时优化资金配置方案。
财业务管理办法》,所有结构性存款操作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严禁超
额度、超范围投资。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结构性存款业务全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占用生产、
基建、偿债、分红必备资金,不会干扰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推进,对
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无负面冲击;
(二)在本金安全可控前提下,能够有效提升闲置资金综合收益,
增厚公司财务利润,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