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4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两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343,855,363.10 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 351,714,476.10 元,合并
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042,151,104.42 元。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73,047,741.2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为 22,667,409,649.3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母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2,667,409,649.37 元为依据。
上述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现金 234,476,317.4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 234,476,317.40 元,占 2026 年半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4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
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
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