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6-02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木林森 股票代码 00274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冠群 甄志辉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 1 号
电话 0760-89828888 转 6666 0760-89828888 转 6666
电子信箱 ir@zsmls.com ir@zsmls.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9,794,845,559.30 7,919,279,105.69 2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1,545,102.00 153,606,052.48 330.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91,769,547.47 369,422,173.53 195.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10 3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10 3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0% 1.18% 4.4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267,249,549.60 22,904,267,979.20 1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053,573,734.62 11,561,068,896.20 4.2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然
孙清焕 38.04% 564,617,593.00 423,463,195.00 不适用 0
人
香港中央
结算 境外法人 3.12% 46,244,696.00 0.0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境外自然
王远淞 2.25% 33,355,185.00 0.00 不适用 0
人
境外自然
孙项邦 1.96% 29,048,9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宜兴光控
投资 国有法人 0.82% 12,170,164.00 0.0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义乌和谐
明芯
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
合伙 0.73% 10,828,189.00 0.00 不适用 0
有法人
企业(有
限合
伙)
境内自然
张建广 0.47% 6,990,9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安宏源 0.36% 5,346,0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朱政 0.33% 4,875,600.00 0.00 不适用 0
人
青岛城投
城金
控股集团 国有法人 0.30% 4,455,760.00 0.00 不适用 0
有限
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孙清焕先生与孙项邦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致行动的说明 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股东王远淞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3,355,185 股;股东张建广通过信用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6,366,900 股;股东安宏源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343,700 股;股
情况说明(如有)
东朱政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640,0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坚定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清焕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首轮增持计划
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起 6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3)。
截至 2026 年 7 月 7 日,孙清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3,125,6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84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4,998.38 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首轮增持计划已全额实施完毕。首轮增
持计划完成后,孙清焕直接持有公司 564,876,8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0602%。
基于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长期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为持续提振市场信心、
充分彰显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坚定看好,孙清焕拟继续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本次继续增持仍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次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增持计划
不设价格区间,继续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增持期间及法定
限售期限内,增持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触及要约收购相关情
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计划暨拟
继续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5)。
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34.78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 90,000 万元)的权限范围
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买,并授权董事长按照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的文件、缴纳保证
金及办理后续手续,在竞买成功后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其它的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