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能之光”)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保荐机构,负责能之光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保荐机构针对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计划,明确了督导内容与重点,并严格按
照计划开展各项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事项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效执行规则制度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了
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使用情况
等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相关会议资料等,
同时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
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
了专项核查意见
无
作情况
二、 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机构约
谈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
余姚石屹塑料有限公司在未支付货
监和总经理;
款的情况下提取了公司相关货物,
督促公司自
查整改;持续
公司与上述损失相关的部分内部控
跟踪该事项
制执行不到位。
外部追偿措
施和内部整
改进展情况。
保荐机构提
本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 1,516.80
示公司管理
万元,较上年同期 2,952.75 万元减
层关注业绩
少 1,435.95 万元,减幅 48.63%,主
要原因为:一是营业利润减少;二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及导致业绩
是因税务政策变动,母公司 2025 年
值等) 下滑的因素,
度和本报告期税率由 15%调整至
并积极采取
有效应对措
用减值损失同比发生较大变动。
施加以改善。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股东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或不
履行承诺等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
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情形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