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67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1507 号);2025 年 8 月 1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宁波
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5〕67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478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1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563,800.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不含税的发
行费用人民币 19,249,758.6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87,314,041.4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27 号)。
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全额行使完毕,新增
发行股票 221.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净额为人民币 14,430,490.1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36 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1,699.70 万股(含超额配售),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548,37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254.84
减:保荐承销费用 1,140.00
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1,114.84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44.96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5.42
三、募集资金净额 10,174.45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31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净额
本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693.08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0.53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其中: 1,692.55
(一)功能高分子材料扩产项目 509.96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82.59
四、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8,515.68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赎回的募集资金 5,900.00
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的余额 2,615.6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
分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86031110001777233 52.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
区支行
合计 2,615.68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人民币 5,900.00 万元。上表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该人民币 5,900.00 万元未到期本金
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制度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赣州长征大道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额(调整后)
全资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新
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赣州能之光新
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92.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772 号)。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确认
募投项目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 4.67 万元,同
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
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 预计年化
委托方 产品名 收益类
财产品 金额(万 财起始 财终止 收益率
名称 称 型
类型 元) 日期 日期 (%)
中国农 银 行 存 定 期 存 2,000.00 2025 年 2026 年 固 定 收 0.8
业银行 款产品 款 10 月 13 1 月 13 益
宁波梅 日 日
山保税
港区支
行
中国农 银 行 存 定 期 存 2,000.00 2025 年 2026 年 固 定 收 1.0
业银行 款产品 款 10 月 13 4 月 13 益
宁波梅 日 日
山保税
港区支
行
宁波银 银 行 存 定 期 存 1,400.00 2025 年 2026 年 固 定 收 1.2
行北仑 款产品 款 10 月 14 4 月 14 益
支行 日 日
中国农 银 行 存 定 期 存 4,500.00 2026 年 4 2026 年 固 定 收 0.8
业银行 款产品 款 月 27 日 7 月 27 益
宁波梅 日
山保税
港区支
行
宁波银 银 行 存 定 期 存 1,400.00 2026 年 4 2026 年 固 定 收 1.0
行北仑 款产品 款 月 27 日 7 月 27 益
支行 日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 5,900
万元,未超过审议额度及有效期限,亦不存在质押上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
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3.08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募投项目功
能高分子材 否 7,632.61 509.96 509.96 6.68% 不适用 否
料扩产项目
募投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 否 2,541.85 1,182.59 1,183.12 46.55%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10,174.45 1,692.55 1,693.08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途)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92.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
换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由其出具《关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于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15Z0772 号)。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募投项目截至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的置换金额为 4.67 万元,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
不适用
度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
不超过 8,000 万元
度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不适用
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