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号,以下简称“解释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
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
公司自 2026 年 6 月 4 日起执行解释 20 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
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