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内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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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及
建議派發特別股息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兹通告
謹定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八日(星期二)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藉以審議及批准建議派發特
別股息(「特別股息」)。
待董事會會議批准後,本公司將於董事會會議後另行刊發公告,載列特別股息(如有)的詳情。
由於有關特別股息的建議可能會或可能不會於董事會會議上獲董事會批准,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
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劉寧
中國,珠海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劉大平先生(總裁)及唐陽剛先生(副董事長);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
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林楠棋先生及邱慶豐先生;本公司的職工董事為冉永梅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
非執行董事為羅會遠先生、崔麗婕女士、王智瑤女士及康立女士。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