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
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
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
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