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
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0 万美元在香
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
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
的经办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子公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申报与本次设立子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子公司设立登
记及境外投资备案等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Fei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国际贸易,化工、食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销售。
出资方式及来源:货币出资,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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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新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
注:以上注册信息最终以当地商事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是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服
务网络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以及拓展境外业
务等,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公司
股东的利益。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将纳
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尚需经商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
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未能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的风险;同时也需经香
港特别行政区相关部门审批或注册登记,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注册等程序。
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投资设立的香港子公司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经营与管理
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和政策要求,积极采取适当的管理策略及措施加
强风险管控,依法合规开展子公司设立工作和后续的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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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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