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 4 次专门会议决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6 年第 4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独立董事易骆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彭敬恩列席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会议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利
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
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
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