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0,572,123.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743,632,887.76 元,减去 2025 年度对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 283,023,249.60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9,101,181,761.21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则,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80,386,775.32 元。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并持续增强其获得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
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2026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整体财务状况,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6 年 8 月
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
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4—
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