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6—046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张泽宏先生《关于实施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实施 2026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
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净利润 14,828,029.53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057,094,913.71 元,扣
除 2025 年 度 分 红 104,590,932.20 元 , 期 末 母 公 司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在保
证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45,909,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 313,772,796.60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
的原则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自 2012 年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
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