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6-051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起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通讯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
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
大误解之处。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的考核期内均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