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
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人员身
份证件信息、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
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示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朱汇先生。朱琦先生、
朱汇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朱田中先生系父子关系,三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
琦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琦先生、
朱汇先生长期深度参与公司的研发、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核心经营决策层成员,
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精细运营和业务拓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其积极性、促进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
实现公司核心团队、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的深度绑定。因此,本次激励计划
将朱琦先生、朱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具有必
要性与合理性。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除前述已说明必要性与合理性
的实际控制人朱琦先生、朱汇先生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