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6 证券简称:能之光 公告编号:2026-063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6,815,4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57%,可交
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
本次解限 股数占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实际控制 任职情况 限售登记 限售的股
售原因 公司总
人或其一 股票数量 票数量
股本比
致行动人
例
宁波赛智韵升创业
合伙)
宁波甬才股权投资
伙)
宁波凡顺股权投资
伙)
北京煜诚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煜
诚六分仪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宁波容光企业管理
伙)
北京恒德时代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德金泽 E36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账户
秋水高通私募基金
管理(上海)有限公
门 27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北京智明知金私募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专享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证券账户
杭州兴健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兴
健尔宝 1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晨耀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晨
鸣 10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伟星资产管理(上
海)有限公司-宁波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浙江海邦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6,815,46 20.57% 953,476
合计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股东宁波容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海邦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宁波海邦智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其所持公司的股份,
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单位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己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述自愿限售股东的股
份锁定期已届满,对应股份可交易,各股东未违背先前作出的承诺,故本次解除
限售符合要求。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47,659,346 58.35%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22,123,424 27.08%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4,032,354 41.65%
总股本 81,691,700 100.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
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股东关于提请办理股票
解除限售业务的申请书》;
(三)《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