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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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37,454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637,454股股份予以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由原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公告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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