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6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552,89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552,89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魁、李玉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