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7 0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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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要点如下:
  一是,由于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修订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依据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的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26年5月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吉高集团的增
持计划于2026年5月20日开始实施,并于2026年6月25日全部完成,期间以自有资
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结束后,吉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由原来的1,027,598,219股变更为
由原来的597,426,908股变更为559,615,908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1.61%变更为
  二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已于2025年底前完成取消监事会的全部工作,本次修
订将《公司章程》中涉及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内容全部删除。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修 订 前   修 订 后
          修 订 前                       修 订 后
  第三十九条   ************     第三十九条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
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     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
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前
八十九条前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      三款规定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向人民
监事会、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     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院提起诉讼。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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