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及通知的要求
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公
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解释 20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解释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 号、解释 20 号的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