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6-07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55%股权,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
与交易对方签署《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特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
市公司对终止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具体如下: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自查期间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自《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日至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之日,即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
二、本次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签
署的自查报告,前述纳入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主体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
司 A 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内,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累计股份变动数量 截至 2026 年 8 月 14 日结余
部门/子公司 业务类型
(股) 股数(股)
证券买入 389,100
权益客需部 277,061
证券卖出 374,900
ETF 赎回成分券减少 2,000
证券衍生品
证券买入 1,638,900 136,400
投资部
证券卖出 1,888,800
海通国际证 长仓变动 15,600 长仓 15,600
券集团有限
公司 短仓变动 97,200 短仓 97,200
国泰君安国 证券买入 8,405,279
际控股有限 132,279
证券卖出 8,697,700
公司
上海国泰海 证券买入 1,009,800
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 证券卖出 2,484,700
司
融资融券部 交易数据参见证券衍生品投资部交易数据 363,300
国泰海通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
“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
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不
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
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均属于正常市场化交易,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科达制造
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买卖科达制造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
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科达制造股票、从事市
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 A 股股票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
报告等文件,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
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
报告等文件,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
有关承诺措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未发现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证据,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
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